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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市民打的每次省5角
本报讯(记者 张帜然)记者昨日从昆明市发改委获悉,由于汽油价格此前下调,昆明市决定从2007年2月1日零时起,在保持昆明市现行出租汽车营运价格不变的前提下,出租汽车驾驶员每乘次向乘客加收的燃油附加由1.00元调整为0.50元。
据了解,按国务院五部委关于采取措施化解燃油价格上涨对出租汽车行业的影响的要求,去年昆明市结合实际,通过组织召开“昆明市建立出租车运价油价联动机制听证会”论证,并报昆明市政府批准,建立了“建立了昆明市出租车运价油价联动机制预案”,对应市场燃油价格的变化。去年5月27日零时起,昆明市启动实施了出租汽车运价油价联动机制预案,出租汽车保持运价不变,每乘次加收1.00元的燃油附加。今年1月14日,昆明市93号汽油价格由每升5.06元调整为4.87元,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向昆明市发改委提出了调整出租汽车燃油附加标准的意见。根据“昆明市出租汽车运价油价联动机制预案”要求,经2007年1月23日昆明市发改委审价会研究,报昆明市政府同意,决定对昆明市出租汽车燃油附加标准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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